【高齡金融法律】為什麼東門鴨莊「親生阿嬤」在法律上會輸給「親家母」?傳承家業到底該怎麼做,才能真正保障自己和子孫?
2026 Feb 23 高齡理財法律 婚姻家事遺產
提早將事業與財產全數移轉給子女,以為是愛的表現,卻可能埋下禍根。一旦發生意外,不僅白髮人送黑髮人,苦心經營的基業與財產主導權,還可能「合法」落入外人手中。
新聞案例:40年燒臘東門名店的傳承危機
在台北飄香四十多年的燒臘名店「東門鴨莊」,由創辦人姚大姊一手打造,將台式燒臘發揚光大。在她五十歲那年,為了讓兒子順利接班傳承家業,她決定將公司登記與商標,「百分之百」過戶到兒子名下。
接班突逢巨變,親家火速入主
沒想到,2021 年兒子不幸因車禍驟逝,孫子女一直由媳婦照顧,不幸在短短半年後媳婦也跟著離世,留下未成年的孫子孫女。更讓人意外的是,媳婦過世後沒幾天,親家母(媳婦的媽媽)與媳婦的妹妹迅速將戶籍遷入孫子的住處。由於孫子繼承了東門鴨莊全部的股權,親家母便藉由「同住」的條件,順利取得了孫子的監護權。
創辦人失去老店經營權,改名另起爐灶
結果,姚姊不僅失去了兒子和媳婦,連自己創立的老店也被擁有孫子女監護權的親家母掌控。經過三年訴訟,姚大姊最終敗訴,甚至被禁止使用「東門鴨莊」的商標,只能改名「1+1 燒臘」另起爐灶。
提早傳承給兒子,卻輸掉老店的 3 個關鍵問題
許多長輩會疑惑,親生阿公阿嬤為什麼把名店傳給兒子,兒子先媳婦過世了,反而在法律上失去優勢?這其中隱藏了幾個重要的法律機制:
原因一:法律認證的是「所有權」,而非「苦勞」
當姚大姊將公司股權和商標全數過戶給兒子,放手讓兒子經營,在法律上,這份資產就完全屬於兒子,跟創辦人「沒有關係」了。兒子過世後,財產依序由配偶與子女繼承;媳婦又過世後,便全數歸未成年的孫子所有。創辦人過去幾十年的心血與苦勞,無法在法律上直接轉換為對財產的控制權。
原因二:「戶籍與同住」決定了監護權順位
依據《民法》第 1094 條規定,當父母均不在時,法定監護人的第一順位是「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第三順位才是「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姚大姊的兒子為了孝順,租了兩層公寓,母親住樓上,自己一家住樓下。就因為這「戶籍地址不同」,而且兒子過世後確實也是由媳婦家族照顧孫子女。所以當親家母把戶籍遷入孫子家時,便合法成為了第一順位的「同居祖父母」,姚大姊反而落到第三順位。
原因三:子女早逝,誰拿到未成年孫子女監護權,誰就等於掌控公司
未成年的孫子女雖然擁有公司 100% 的股權,但在法律上他尚未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財產必須由監護人代管。孫子女由媳婦家族取得監護權,就等於掌握了這家公司的實質決策權,自然有權力將創辦人排除在經營團隊之外。
安排傳承家業需考慮的三步驟
如果你也想傳承家族企業,又擔心發生類似變故,建議在分配財產時,務必採取以下具體作法,鎖住家族的所有權:
步驟一: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交棒不交產)
若要讓子女歷練接班,可以讓他們擔任總經理等職務負責實際營運,但公司的「核心股權」與「商標」務必保留在自己名下,或至少掌握 51% 以上的控制權。記住,決策權在手,你才是家裡永遠的靠山。
步驟二:善用分年贈與或信託機制
若有節稅考量,切忌一次將財產全數移轉。可利用每年 244 萬的免稅額分批贈與;或是透過專業人士設立「家族信託」與「股權信託」。將財產放入信託專戶,明確約定資產僅能用於照顧特定對象(如孫輩),建立一道防火牆,有效阻絕外人介入或濫用。
步驟三:不論幾歲,現在就開始規劃(預立遺囑與家族傳承)
明天與意外不知道誰先到,身為家族事業的所有權人,最好儘早立下遺囑,規劃好若有突發狀況,事業該由誰暫代或繼承,避免家族亂成一團。
另外這個案例也告訴我們,兒子先去世,媳婦後去世,本就會傳承到孫子的身上,若兒子去世後,平時有協助照顧孫輩,就要留意自己的戶籍是否與孫子女設立在同一地址。避免為了避稅、學區等因素將戶籍分開,以免在發生突發狀況時,祖父母反而喪失法律上的優先權益。
做好家族傳承規劃,能獲得三大保障
很多人覺得家族企業交給後輩就放手,但誰也無法保證未來。提早做好規劃,把經營權和所有權適當分配,至少可以為家庭帶來實質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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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晚年安穩: 財產與公司控制權掌握在自己手中,生活與醫療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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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家產外流: 透過信託或保留股權,能建立防火牆,防範外人或親戚奪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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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照顧初衷: 確保留下的資源,能在安全的機制下,真正用在自己想照顧的子孫身上。
真正的愛,是提早安排傳承的智慧
做父母的,總是希望能為子女鋪排好安穩的未來。然而,真正的傳承不僅僅是移轉財富,更需要理性的智慧與適當的法律規劃。將核心資產的控制權留在自己手中,不只保障了自己的晚年生活,也是在關鍵時刻,確保能真正守護家族與子孫的最強後盾。
常見迷思 Q&A
Q1:為了節省遺產稅,趁早把財產全部過戶給小孩不是比較省事嗎?
解答: 台灣法律採「個人主義」,財產一旦過戶就屬於子女。若子女發生意外,這筆財產就會依法律規定由其配偶或子女繼承,甚至可能由親家接管。節省稅金固然重要,但若因此失去財產控制權反而得不償失。建議尋求專業顧問規劃信託,才是兼顧節稅與安全的作法。
Q2:我是親生阿嬤,雖然沒有在幫忙顧孫,但我家是最親的祖父母,不是外祖家,發生意外時,監護權不是該優先歸我嗎?
解答: 法律的判定是「講證據」的。雖然也會參考實際照顧者,但有爭議時會以具體的法條與戶籍登記為準。
如同東門鴨莊的案例,因為兒子早逝,後來的照顧是媳婦家裡,就算是親祖母,只要戶籍沒有與孫子設在同一處,而媳婦的家人與孫子女是住一起,在法定的優先順位上就會處於劣勢。就算阿嬤偶有照顧事實,但因為戶籍沒有與孫子設在同一處,而在法律認定上,與孫子女「同住(戶籍在一起)」的外婆的照顧應是比較多,就會取得優先權。因此,確認孫子的戶籍與實際居住狀態相符,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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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ta橘子姐|熟齡理財法律YouTuber
HI,我是Rita橘子姐。50+開始經營自媒體,YouTube頻道連續週更2年,累積4萬+人訂閱。著作《老後財富管理必修課》。
曾任銀行授信主管和國際資產管理公司營運長,現在擔任顧問,在政府機關擔任培訓倡導員的講師,分享熟齡族常見的財務與法律問題,把困難的案例,轉化為實用、易懂、且有溫度的分享,陪你在人生下半場做出更聰明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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