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金融法律】地主遺產4千萬想留給長子,遺囑卻被判無效?5種合法遺囑你一定要懂!
2025 Sep 28 高齡理財法律 退休保險理財 婚姻家事遺產
小心!寫了遺產竟然無效
長輩辛苦一輩子,心裡早就打算好要把財產留給誰,可是臨到頭卻發現,花時間準備好的遺囑「寫了等於白寫」。
台南就有位地主,想把價值4千萬的土地留給大兒子,請了律師、代書、見證人,甚至全程錄影做了「代筆遺囑」,大家以為程序萬無一失,沒想到法院最後判決:「遺囑無效!」這個判決,讓大兒子白忙一場,也讓大家驚覺——原來「遺囑」真的不能隨便寫!(新聞連結)
為什麼請了這麼多見證人遺囑還是無效?遺囑有那些種類?代筆遺囑要怎麼寫才有效力呢?
代筆遺囑竟無效?原來這步做錯了
台南有位地主因病住院,已經無法自己寫字,也沒辦法說話。大兒子為了幫父親完成心願,找來律師把遺囑先打好,再拿去醫院給父親看。父親雖然不能說話,但會點頭示意,過程還有錄影存證。
看起來很完整對吧?
結果地主過世後,小兒子提告,主張這份遺囑無效。台南地方法院判決認為:民法規定不是親自手寫或口述的遺囑,都無效。
因為代筆遺囑的法律要件是「親口說出遺囑的內容」,如果沒有親口說出就不符合法律的要件,立遺囑人(地主)當時無法說話,沒有親口說出遺囑內容,只點頭,因此法院判決這一份代筆遺囑無效。判小兒子勝訴,最後由繼承人共同擁有遺產。
這下子,大兒子花了很多心力,卻等於白忙一場。
法律規定的遺囑有那5種?有哪些要件?
根據《民法》第1189條,遺囑有五種方式,每一種都有固定的規則:1、自書遺囑:
立遺囑人自行書寫遺囑的全文。2、公證遺囑:
由法院公證人或民間公證人所代寫的遺囑。3、密封遺囑:
密封遺囑是立遺囑人,不希望在自已死亡之前,讓其他人知悉遺囑內容的類型,現在很少有,密封遺囑也須經過公證人。4、代筆遺囑:
立遺囑人如果不方便寫字,例如:不識字,可以由立遺囑人口述遺囑的內容,由其他人代筆的方式。5、口授遺囑:
當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有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前面四種方式立遺囑,遺囑人得以口授遺囑或是錄音口授遺囑,不過口授遺囑的認定方式和有效期間都比較嚴格。所以地主的問題就在第4種,雖然形式看似完整,但因為沒有「親口說出」,程序不合格,最後被判無效。
| 遺囑 種類 | 要件與做法 | 優點 | 缺點 | 適合對象 |
|---|---|---|---|---|
| 自書遺囑 | 立遺囑人需親手寫全文、簽名、年月日 | 不需花錢,最簡單 | 易遺失、筆跡爭議、效力常被挑戰 | 想省事、能清楚手寫的人 |
| 公證遺囑 | 公證人代筆,立遺囑人當場確認 | 最有保障,爭議最少 | 需付公證費、流程較正式 | 想避免爭訟、財產較多者 |
| 密封遺囑 | 自行寫好,封存交公證人見證 | 保密性高 | 手續繁瑣,少見 | 不想讓家人提早知道內容者 |
| 代筆遺囑 | 三名以上見證人在場,由他人代筆,遺囑人須「親口說出」 | 適合不識字或無法書寫者 | 必須能口述,程序稍複雜 | 年長或不識字,但能表達的人 |
| 口授遺囑 | 危急狀況下口頭陳述,需見證或錄音,且有時效 | 緊急狀況下的最後手段 | 僅短期有效,最易被推翻 | 病危或臨終前無法用其他方式立遺囑者 |
這5種不同的遺囑類型,都是根據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的行為能力,來選擇不同方案。
「代筆遺囑」有那些要件?怎麼做才有效?
民法第1194條規定要件
- 見證人要有三人以上,其中一人筆記、宣讀、講解
- 由遺囑人親自口述遺囑意旨
- 要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
- 見證人及遺囑人全體簽名,遺囑人如不能簽名,可按指印代替
為什麼一定要「親口講出來」?
法院的立場很簡單:遺囑是人走後才生效的東西,一旦有爭議,已經沒辦法再確認當事人的意思,所以規定要嚴格一點,才能避免爭吵。只用點頭、搖頭,每個人解讀都不同,很容易被質疑。
法院強調:一定要用「言語」講出來,這樣才能確定是真心意願,而不是旁人操控。
用白話說就是:遺囑人不能只用點頭、搖頭或「嗯」聲,來表達個人意思。最高法院曾有判決:「代筆遺囑須由遺囑人在所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均始終親自在場聽聞其親自口述遺囑意旨下為之,遺囑人並須以言語口述,不得以其他舉動表達」
為了確認遺囑真的是出自遺囑人心中的真意,不是受到旁人引導,而且遺囑人點頭或搖頭,每個人的解讀可能都不同。
所以遺囑人一定要親自口述,才算完成代書遺囑的要件。
而依照民法第73條之規定,若沒有依法定方式訂立遺囑,若無法律另有規定者,該遺囑應為無效。
所以台南地院判決遺囑無效,最後由繼承人共同擁有遺產。而大兒子花了這麼多的精神和心力,最後白忙一場。
給中老年朋友的提醒:規劃傳承4個實用建議
工作上常遇到拖到年邁、病重才想到立要遺囑或是移轉財產,也有突發意外而一家人毫無規劃,後續的法律稅務問題很多。可能當事人已經年老失智失能,無法立遺囑,也可能像新聞中病重的地主,已經無法口述遺囑表達自已的意思。
養老和傳承4個實用小建議
- 趁健康時就立遺囑:不要拖到住院或無法表達意願時,才臨時抱佛腳。
- 優先考慮公證遺囑:有專業人士介入,爭議最少,也最容易被法院承認。
- 指定遺囑執行人:避免子女互相質疑,保障你最後的心願。
- 搭配信託或生前契約:不只是「誰繼承」,更要考慮「怎麼照顧自己」。
如果你想照顧很重要的人,或者避免子女為了遺產上法院,請不要拖,趁自己還能清楚表達時,就開始做規劃,早點立下有效的遺囑。
🍊 橘子姐提醒
很多長輩以為「自己手寫」就能搞定遺囑,但實務上,自書遺囑常常出問題。字跡模糊、忘了寫日期、還有人乾脆打字列印,結果全部不算數。
最保險的做法,其實是「公證遺囑」!
因為有公證人全程見證,效力最強,家人之後要爭都很難推翻。雖然要花一點手續費,但比起讓子女上法院打官司,真的划算又省事。
如果你年紀大、字不好寫清楚,或是財產比較多,強烈建議直接辦公證遺囑,讓自己的心願確實被執行,不要留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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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ta橘子姐|熟齡理財法律YouTuber
HI,我是Rita橘子姐。因為疫情開始斜槓中年,50+踏上自媒體之路,經營YouTube頻道,2年累積4萬訂閱。
曾經是2家國際資產管理公司營運長,現在擔任顧問講師,分享熟齡族常見的財務與法律問題,把困難的案例,轉化為實用、易懂、且有溫度的分享,陪你在人生下半場做出更聰明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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