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金融法律】特留分是什麼?父母偏心?財產傳承只給兒子,女兒沒有分?
2022 Feb 14 高齡理財法律 婚姻家事遺產
提前財產規劃,遠離遺產官司
在規劃財富傳承的過程中,很多父母其實心裡都有一把尺。對每一位子女、親屬的付出、關係與期待不同,安排自然也不一樣。
有的子女經濟條件比較好,有的比較辛苦;有的子女常陪在身邊,有的多年不聞不問。
於是,遺產分配就不免出現「多給一點、少給一點」的情況。
但問題來了:有繼承權的子女,父母真的可以「一毛都不給」嗎?
有繼承權的子女,父母可以「一毛都不給」嗎?
這樣的爭議,其實在法院非常常見。
像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遺囑風波,就是經典案例之一。當所有財產只留給其中一位繼承人時,就很容易碰到一個關鍵問題:特留分。
特留分,是法律為了保障每一位法定繼承人所設下的「最低防線」。
你可能會好奇——特留分怎麼算?
如果我真的不想照法律比例分,有沒有合法的方法?
又或者,如果自己的特留分被侵害了,該怎麼討回來?
本文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一次搞懂特留分的運用關鍵,讓你在照顧想照顧的人的同時,也不踩到法律紅線。
財產全部給兒子,女兒不能分遺產?特留分被侵害怎麼辦?
一位地主只想把財產留給兒子,他認為女兒出嫁,就不應該分家裡的財產。那麼問題來了:父親能不能把財產全部留給兒子,一毛錢都不給女兒?
事先寫好遺囑,才會有「特留分」的問題
先釐清一個重點:特留分,一定是在「有立遺囑」的情況下,才會發生。
如果沒有遺囑,或遺囑內容沒有侵害特留分,那就一切依照《民法》規定的「應繼分」來繼承。
但如果父母不想照法律比例分給每一位繼承人,有沒有辦法「合法」降低特留分?
其實,民法設計特留分的立法精神,是為了確保:每一位法定繼承人,都能至少分到最低保障的比例。
就算父母特別疼愛某一位子女,在遺囑中交代把全部財產都給他,其他繼承人仍然可以依法主張自己的特留分。
這也是為什麼民法要設計特留分制度:為了保障法定繼承人基本的生活安全,而不是完全放任遺囑自由。
這一點,和英美法系的「絕對遺囑自由原則」很不一樣(不過現代英美法也已修正,給予近親「遺產酌給請求權」)。
依照民法第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所以就算生前有立遺囑,也必須「特別保留一定比例」的遺產給法定繼承人,這就是特留分的制度精神。
特留分如何計算?
依照《民法》第1223條規定: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配偶是應繼分的 1/2,其餘繼承人依序是
- 直系血親卑親屬:應繼分的 1/2
- 父母:應繼分的 1/2
- 兄弟姊妹:應繼分的 1/3
- 祖父母:應繼分的 1/3
因為被繼承人只有兩名子女,每人依法應繼分是 1/2。而女兒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 1/2,也就是 1/4 的遺產。
所以就算有遺囑,結果會變成:兒子依法只能拿 3/4,女兒至少可以主張 1/4 的特留分。

想要自由處分財產?2 招減少特留分
有些父母可能想問,我自已的財產,難道我不能依照我的自由意志,高興給誰就給誰嗎?
如果某些子女真的很不孝,甚至對父母有重大侮辱、虐待的情形,難道不能不給嗎?
或是我就是重男輕女,想給傳家的兒子多分一點,女兒少一點,難道不行嗎?
教你 2 招合法規避特留分的方法
其實,懂法律就知道,方法不只一種。像是:生前贈與、保險、信託規劃,都是合法工具。
第 1 招:降低「遺產總額」
特留分只會針對「遺產」計算。也就是說,只要能在生前合法降低遺產總額,特留分自然就會跟著降低。
常見作法包括:生前贈與、財產信託,都要和遺囑一起整體規劃。
例如地主遺產有1,000萬,他在生前可以每年贈與給兒子900萬,最後只剩100萬元當遺產,這時女兒的應繼分就只剩50萬了。
第 2 招:剝奪子女繼承權
如果父母能舉證子女對父母有重大虐待或侮辱行為,就有機會讓子女喪失繼承權。既然沒有繼承權,自然也不會有特留分。
民法第1145條第1項設有規定:只要繼承人有符合這些法律上的行為,父母就可以寫明原因(可以找律師專業人士記錄保存),讓子女的繼承權失效,自然就沒有特留分。
- 故意導致被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死亡或雖沒有致死卻因而判刑。
- 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撰寫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
- 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撰寫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
- 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的遺囑。
- 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他不可以繼承。
當然,如果繼承人不服喪失繼承權,仍可向法院請求回復,交由法院審理。
如果特留分被侵害,該怎麼爭取?
有些情況不是子女不孝,而是父母偏心,像傳統重男輕女,認為女兒「嫁出去就不是自己人」。
如果遇到特留分被侵害,可以依《民法》第1146條請求回復繼承權。
這時,遺產可能會重新分配,甚至由法院裁判分割。
請求回復繼承權,有時間限制
要特別注意:特留分訴訟有時效限制。自「知道遺產分配不公平」起 2 年內要提出。
發現金額分配不公平時,已經超過2年了怎麼辦?
只要在「繼承權生效的10年內」都還是有機會去討回應繼承的財產的。時效,真的非常關鍵。
做好事前規劃,避免家人對簿公堂
許多父母在規劃財富傳承的過程中,對於每一個子女,有時會有不同的安排,如何在傳承計畫與特留分之間取得平衡。
不想照法律比例分,就更要提早找律師、會計師協助。生前贈與、保險、遺囑信託,都是合法又有效的工具。
像王永慶家族就用海外信託方式,將他的財產中大約 6,000 億用來發展他掛心的「台塑集團」,只留下國內遺產 600 億用來分配給其法定繼承人,就是最好的案例。
事先規劃,你就是懂法律且被保護的人
只要提早規劃、方法正確,就能照自己的心意傳承財富,也不必讓子女為了遺產走上法院。
懂法律、用法律,才是真正的安心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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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ta橘子姐|熟齡理財法律YouTuber
HI,我是Rita橘子姐。50+開始經營自媒體,YouTube頻道連續週更2年,累積4萬+人訂閱。著作《老後財富管理必修課》。
曾任銀行授信主管和國際資產管理公司營運長,現在擔任顧問,在政府機關擔任培訓倡導員的講師,分享熟齡族常見的財務與法律問題,把困難的案例,轉化為實用、易懂、且有溫度的分享,陪你在人生下半場做出更聰明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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